各相关学院、学科负责人:
     为了规范校级重点学科管理工作,现就开展2017年校级重点学科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201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学科(不含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文艺学)。
  2.年报要求:根据附件1要求,就校级重点学科立项至今的学术队伍变动情况、科学研究情况、人才培养情况、服务地方情况、学术交流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作出说明。
  3.截止时间:6月10日前将年报电子表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提供纸质稿一份。
  4.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86754515。
  
  
  
  
   
附件1:校级重点学科年报 2017.doc
  
   
附件2:成果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