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近期将组织开展“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校级中期评估工作。现就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项目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对照专业建设方案与任务书,凝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总结专业内涵建设阶段性成果,梳理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彰显专业特色。
二、验收对象
9个“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见下表)。
    
 
  
   编号  | 
   专业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学院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张哲  | 
   经济学院  | 
  
  
   2  | 
   金融工程  | 
   陈荣达  | 
   金融学院  | 
  
  
   3  | 
   工商管理  | 
   陈惠雄  | 
   工商学院  | 
  
  
   4  | 
   电子商务  | 
   姚建荣  | 
   信工学院  | 
  
  
   5  | 
   法学  | 
   李占荣  | 
   法学院  | 
  
  
   6  | 
   行政管理  | 
   郭剑鸣  | 
   公管学院  | 
  
  
   7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王衍  | 
   信息学院  | 
  
  
   8  | 
   经济统计学  | 
   李金昌  | 
   数科学院  | 
  
  
   9  | 
   会计学(国际化专业)  | 
   于永生  | 
   会计学院  | 
  
 
三、验收程序和内容
相 关学院组织各立项专业对照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对项目中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重点检查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优化及达成、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优化及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工作和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并分专业撰写和填报《浙江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 设项目中期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学校组织校内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暂缓通过的专业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于检查后20天内将整改方案上报教务处。验收结果作为申报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暂缓通过的专业不得申报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相关专业所在学院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各专业《总结报告》一式7份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报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浙江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总结报告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