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0年出国经费审核报批工作,请各部门、项目负责人编报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为:
1.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学校须将2020出国(境)计划(不论各种经费渠道,不含90天及以上因公出国培训)逐项编入年度财务预算,经教育厅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作为次年审核项目的依据,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将原则上不予受理。请拟在2020年出行且出国经费在学校列支的所有项目按照附件要求填报出国经费预算申报表。
2.部门经费中涉及的出国经费预算申报表直接上报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负责人经费中涉及的出国经费预算申报表上报各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依据立项材料审核汇总后上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3.上报时间为2019年7月4日下午16:00前,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交相关职能部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附:2020年出国经费预算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