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级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位同学及指导教师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做好预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认可后,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于10月9号前交4份学位论文和1份申请表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导师认为未达到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未签字认可)的学位论文,不得参加预答辩。
   
 
2.硕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应制作简要的PPT等)。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选题与文献综述、论文水平、写作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预答辩委员会应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4.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法做出(A)通过预答辩、(B)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需要再次提交论文给学院审核)、(C)未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5.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填写修改说明表,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于11月3号前统一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6. 形式审查合格后,硕士生提交“论文电子稿”,论文电子稿的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连接符为半角下划线)。11月8日前收齐“论文电子稿”,交研究生处进行重合率检测。
  
 
预答辩时间定在10月13日,分组另行通知。
    
 
   
 
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2.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2011版) 
   
 
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4.“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及“中英文扉页”范例(2013版) 
   
 
5.修改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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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23日